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划定娄底市中心城区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管控区域的通知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划定娄底市中心城区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管控区域的通知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为有效落实《娄底市盘活存量土地攻坚行动2024年度工作方案》(娄自然资发〔2024〕53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快适应当前以“增量”为主向“增存并重、存量为先”转变的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高质量发展。二、划定原则本次将娄底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工业用地及仓储用地划入娄底市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管控区域。主要针对上述两个地类中四类用地相关区域进行重点管控。一是批而未供土地,指已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但未实施供应的土地;二是闲置土地,指超过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的国有建设用地;三是低效(空闲)用地,指已供应未建设、已供应且部分或全部建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中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包括容积率和建筑系数未达标、绿地率超标或预留用地未按期开工建设等原因导致宗地内出现大片空闲的土地;四是国有闲置厂房。三、划定范围及规模娄底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主要集中分布在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娄星产业开发区和百亩片区,总用地规模约36.5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约18.91平方公里,仓储用地约2.87公顷。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管控一区,用地规模约23.62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约12.12平方公里,仓储用地约1.79公顷;娄星产业开发区为重点管控二区,用地规模约10.56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约6.32平方公里,仓储用地约0.63公顷;百亩片区为重点管控三区,用地规模约2.32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约0.47平方公里,仓储用地约0.45公顷。重点管控区域以外其他零星低效用地,依据《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进行管控。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娄底市中心城区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管控区域示意图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2月25日娄底市中心城区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管控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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